发布日期:2022-05-12 16:27 点击次数:180
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严厉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行为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决定对周操等31名浙江天台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公开警示,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,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,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:
一、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冻结户籍,冻结期间停止办理一切户籍业务,滞留超过规定期限的,视情注销户籍。
二、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注销护照、边境通行证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。
三、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、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,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。
四、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(助)范围。
五、对违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、入团、入党、参军、考录公务员、考聘事业单位、就业等政审函询时,一律从严把关,原则上不予通过。
六、党员干部、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、子女、配偶等直系亲属劝返不力的,严肃追责问责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天台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
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1月25日
附:天台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